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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飞”商标喜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发布日期 发布: 2008-3-20  |  来源  来源: webmaster  |   发布人 (共有0条评论)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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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哈汽集团“哈飞”商标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使集团公司在品牌战略上顺利地实现了由“松花江”品牌向“哈飞”品牌的过度, 这是多年来集团公司打造“哈飞”品牌所取得的重大成果。

  哈汽集团从2002年确立使用“哈飞”为汽车主商标以来,倾心打造“哈飞”品牌,努力提升品牌形象。按照中航二集团实施国际品牌战略的要求,集团公司2006年着手创建中国驰名商标。在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大力倡导和支持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通过经营规划部、党政办公室、财务审计部、销售总公司、质量部、国际贸易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同和共同参与,“哈飞”汽车凭借良好的市场口碑、优异的产品性能以及完善的服务体系,于2007年5月12日喜获“中国驰名商标”殊荣,可谓名至实归。“哈飞”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成功,不仅提高了法律保护力度,增加了商标无形资产的价值,而且更有利于提升哈汽集团的企业整体形象,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据了解,中国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其认定有着严格的量化指标要求,目前在中国有司法和行政两种认定形式,而司法认定则是国际通行的认定形式,其认定效率具有与行政认定相同的权威性。

编辑 资讯编辑: 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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