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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司通轮胎引发商标侵权案

发布日期 发布: 2008-2-27  |  来源  来源: 网络  |   发布人 (共有0条评论)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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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苏州市吴中区工商局接到了一起投诉:日本的普利司通有限公司投诉本地一家与自己曾有过合作关系的轮胎公司涉嫌侵犯其商标权,双方互不相让险些对簿公堂,最终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苏州的这家轮胎公司答应停止使用其原有的商标名称。

       据了解,被投诉的这家公司名为苏州市普利司通轮胎有限公司,之前曾与日本东京普利司通有限公司有过合作关系,对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汽车轮胎上的“普利司通”及其图形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2006年6月,双方的代理销售协议终止后,苏州市普利司通轮胎有限公司仍继续在其门店广告中使用“普利司通”及其图形商标,日本东京普利司通有限公司得知这个消息后,便向苏州当地的工商部门投诉其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

       吴中工商部门随后邀请了双方进行会谈,经证据展示、法律宣传及调解协商后,苏州市普利司通轮胎有限公司同意立即停止使用带有“普利司通”字样及图形的公司名称及商标,并将在近日内将原有的公司名称注销;同时日本东京普利司通公司也表示愿意配合,以帮助其顺利完成注销。

编辑 资讯编辑: 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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