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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政协委员:揭秘非法医疗广告的“五大陷阱”

发布日期 发布: 2010-2-26  |  来源  来源: 新华网  |   发布人 (共有0条评论)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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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医疗机构以广告形式误导消费者择医购药,这种现象的增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正在召开的政协吉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吉林省政协委员刘忠宝表示,非法医疗广告蒙骗消费者主要是设置了“五大陷阱”。

陷阱一:夸大疗效。夸大疗效的广告对许多病情较重、多方求医无效的患者来说,具有极强的诱导性。这类广告打着“专家”旗号,对一些常见的、病程漫长的疾病,肆意吹嘘疗效。比如“乙肝指标保证全部转阴”“糖尿病保证治愈,病人想吃啥就吃啥”等,就是最常见的夸大术语。而事实上,乙肝指标全部转阴是不可能的,糖尿病人如果“想吃啥就吃啥”,最终会导致失明甚至死于肾衰。

陷阱二:利用明星诱导患者。用明星诱导消费者是比较流行的做法。名人知名度不等于广告可信度,他们虽然有号召力,却不懂医学。这是利用了消费者对明星的盲从心理。

陷阱三:打着专治疑难杂症的幌子。许多私立小医疗机构日子不好过,只好“别出心裁”地抢市场,往往采取把科室租出去,请来一些“专家”,摆出“专治疑难杂症”的架势,甚至连治疗艾滋病都是他们的重点业务。

陷阱四:隐瞒诊疗实情,开大额处方。面对就诊患者,隐瞒治疗实情,夸大疾病的严重程度,本来病人得的是小病,却硬是说病情严重,以诱导患者购买大额处方药。

陷阱五:隐瞒处方内容和药的成分。为了赚钱,一些医疗机构还隐瞒处方内容和药品成分,明明开的是一些普通抗生素或者一些廉价中草药,却能伪装成疗效独到,原料昂贵的“祖传秘方”或者“某某药1号”,这些“药品”大多未经国家批准,会延误治疗,甚至危害患者生命。

针对这些陷阱,刘忠宝建议,除了加大宣传防止百姓受骗上当外,政府主管部门也应加大对广告的审核力度,对违法广告进行捆绑式处罚,对当事人和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媒体、代言人都要追究责任。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非法广告的打击力度。(记者 褚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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