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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八成网友反对将"遵义会议"注册成白酒商标

发布日期 发布: 2008-4-09  |  来源  来源: 网络转载  |   发布人 (共有0条评论)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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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4月7日报道 近期,贵州遵义市茅台镇一家酒厂以“遵义会议”为白酒商标的申请已经被国家商标局受理,使用“TM”(表示商标局已受理申请,但仍处于异议期)标志的“遵义会议酒”开始投放全国市场。

    此举引发民众的热烈讨论。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某网站新闻中心联合开展的一项有1636人参与的调查显示,79.3%的人对此持反对态度。问到具体看法,67.8%的人认为“遵义会议”注册为白酒商标有损遵义形象,亵渎了历史,也亵渎了红色文化,39.4%的人认为,“遵义会议”是一种公共资源,不应该被个别企业独占。

    众所周知,商标是商业文化的脸面,新颖独特、具有文化含量的商标势必会为它所代表的企业和产品树立良好形象。然而,近年来国内类似公共资源被抢注成商标的事件日渐增多。

    2005年12月,四川省苍溪县旅游局申请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红军渡”注册为商标,却发现早被人抢注。这时,苍溪“红军渡红色旅游基地”已完工80%,总投资预算5亿元。最后,“红军渡红色旅游基地”不得不改名为“川陕苏区红军文化”旅游景区。

    更有甚者,据2006年11月25日《光明日报》报道,“屈原”被注册成猪饲料商标。对此,多数公众感到愤怒,伟大诗人屈原早已成为中华民族精神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将猪饲料与屈原强行捆绑,不啻为对严肃文化传统的一种恶搞和亵渎。

    由此看来,一场商业开发与公共资源保护之间的博弈正拉开帷幕。

    针对大部分游客和市民对注册事件的质疑,酒厂负责人回应说,注册“遵义会议酒”是企业认真思考过的,不存在侵权抢注一说。另据贵州省遵义市工商管理局介绍,现在企业注册商标都不经过工商局审查,商标注册已市场化,由各地代理商直接向国家商标局申报。那么,该商标实际上已经合法的履行了大部分注册程序,只要在三年受理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他们的使用申请即可获得通过。

    不同意见者认为,用遵义会议注册酒商标,法律上不予支持。遵义会议分别是地名和通用名词。我国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遵义”为通用名词,属不能注册范畴。

    注册事件刚发生不久,遵义会议纪念馆就已出面与酒业公司进行交涉,并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不过,遵义会议纪念馆下属红色旅游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志力说:“注册此商标,该企业不算侵权,也没有违法。如今,已和该企业进行了协商,希望他们退出。”

    调查中,也有15.5%的被访者对该厂家的行为持赞成态度。他们认为,用遵义会议的影响力带动地方经济,让百姓受益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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